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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就近入园、应随尽随

浏览次数:180次 发布时间:2022-03-14

  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孩子在普通学校上学,父母到校陪读并坚持带他做干预治疗。在他上小学四年级的一天,不再需要父母陪读了。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在北京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总结大会上听到的故事。她认为,孩子孤独症的状态得到缓解和受到他人的接纳、理解、包容分不开。


  今年全国两会,邰丽华聚焦特殊需要人群的教育和就业问题,提交了四方面建议:保障特殊需要儿童平等获得学前融合教育机会、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隐藏式字幕频道。


  我国的特殊需要儿童在3-6岁阶段,接受学前教育的状况不容乐观。邰丽华建议,保障特殊需要儿童获得平等的学前融合教育机会,首先要完善法律和政策保障。所有幼儿园应当承担接收本社区内特殊需要儿童入园的主体责任,保障适龄的特殊需要儿童就近入园、应随尽随。同时,教育部、卫健委、残联等多部门应合作建立特殊需要儿童学前入园台账登记管理系统,根据儿童实际状况和专业的教育评估结果,采取适宜的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幼儿园实施的学前融合教育,适当发展学前特殊教育。


  她建议,搭建有效的“医教康”协同机制,多部门协同,做好家庭端、妇幼保健以及医疗体系和学前教育体系专业人士的科普教育及培训,引导各方认识学前教育与康复干预的不同作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教育部门应主导建设能够系统促进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专业支持体系,培养学前融合教育师资队伍。


  教育部数据显示,2018年-2020年我国送教上门在校生分别为11.64万人、17.08万人、20.26万人,分别占当年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7.48%、21.5%、23.0%。送教上门本来只是不得已的补充手段,却成为残疾儿童教育安置的主要形式之一,严重违背这一制度设计初衷。此外,送教上门制度还存在实施标准缺失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邰丽华建议,要进一步明确送教上门的内涵;明确教育安置相关评估标准;大力压缩送教上门人数和比例,着力加强随班就读、扩大特教学校安置能力,充分发挥资源教室和特教班作用。同时将教育功能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让重度残疾儿童接受康复,也发展接受知识的能力,以便回归学校;进一步提升送教上门质量,加强送教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家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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