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影《失孤》原型认亲成功,养父母是否要担责? 律师详解团圆背后的情与法之困
电影《失孤》原型认亲成功 养父母是否要担责离散24年后,郭刚堂一家人终获团圆
7月1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电影《失孤》原型之子被拐卖案侦破情况。据介绍,7月11日,山东、河南两地公安机关在山东省聊城市,为郭刚堂、郭新振一家人举行了认亲仪式,离散24年后,一家人终获团圆。
而在主持人陈鲁豫发布的郭刚堂认亲前的跟踪记录中,郭刚堂夫妇表示孩子改不改名不重要,将充分尊重孩子意愿,把孩子养父母当亲戚走动。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实习生 林倩冰
北京张雷律师观点(电话:133-66-143191):1、被拐卖儿童对养父母无需承担赡养义务?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儿童需要具有合法的收养程序,收买儿童的父母对儿童进行了抚养,其收买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其抚养关系自然不被法律所保护,因此被拐卖儿童对养父母不具备赡养义务;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儿童的养父母也已经构成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