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李某因做生意向林某借款10万元,双方立下借款字据:“李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2年之内归还林某。”双方未有其他约定。李某按期还款时,林某要求李某支付利息,李某以当初没有约定利息而拒绝支付。那么,林某要求李某支付利息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吗?律师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本案中,李某按照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期偿还欠款,而林某要求其支付利息,由于事先并未约定,所以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李某不需要向林某支付利息。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