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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之一致人伤亡,其他共有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次数:244次 发布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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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王军与王龙共有一辆卡车,王军负责运输。在一次长途运输中,王军把钟某撞伤,共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丁某找王军赔偿,可是王军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那么,钟某可以找王龙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析
  本案中,丁某可以找王龙要求赔偿。我国《物权法》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也就是说,共有人要对因共有财产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到本案中,王军与王龙因共有这辆卡车而成为连带责任义务人,王军无力履行对外的债务,王龙有履行的义务。王龙履行完义务后,可以向王军要求追偿。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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