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黄某1990年进城打工,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与房东张某约定月租金为120元,租赁期限为30年。一晃到了2011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同类型房屋的月租金至少要1110元,张某于是向黄某要求将租金提高到1000元。但是黄某不同意,表示当时签的租赁合同上写明租期为30年,月租金120元,张某应该言而有信,不能随便加价。那么,这份租期为30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
律师解析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张某与黄某的租赁合同是在1990年订立的,到了2011年已经超过了20年,如果黄某同意提高租金,两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否则路某可以不再租给黄某。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