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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用的物品损毁的,如何赔偿?

浏览次数:248次 发布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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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天,权某正开车行驶在街上,忽然被几名警察拦住,警察向其出示证件后,称要追劫匪,需要紧急征用权某的车辆。权某于是下车,将车交由警察驾驶追劫匪的车辆。为迫使劫匪停车,警察将权某的车撞向劫匪的车,导致权某的车身严重损坏。那么,权某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析
  本案中,权某有权要求公安局赔偿他的损失。警察在执行紧急公务时,有权对公民的财产进行临时征用,公民也有配合的义务。但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财产损毁的,应当给予补偿。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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