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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些原因上诉取消了,上诉费能够退回吗?

浏览次数:218次 发布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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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2年8月20日,丁某由于民事纠纷被崔某起诉,一审丁某败诉。丁某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但是重审时原告申请撤诉。那么,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诉,丁某交的上诉费还能退回吗?
  律师解析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以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裁定准许撤诉,并在撤诉裁定书上对原审被告交纳的上诉费用作出处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法条链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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