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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状能否直接交一审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01次 发布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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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2年10月11日,王某接到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对判决不服,三天后便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二审立案庭受理了王某的上诉状和材料,让王某交了诉讼费用。一个多月过去了,王某还没有收到中院的传票,于是想直接把上诉状送到中院。那么,这样做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因此,本案中,二审法院已经受理了王某的上诉,王某不必过于焦急,其直接把上诉状送到中院,中院会在五日内将其上诉状移交一审人民法院。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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