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魏某和张某自结婚以来,一直恩爱有加,夫妻关系比较稳定。但自从丈夫张某认识了青春靓丽的女孩褚某,便渐渐地与其发展成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再对家庭一心一意了。妻子魏某得知此事后,与丈夫张某暴发争吵,张某恼羞成怒,将魏某打成轻伤。那么,该怎样看待张某的行为呢?律师解析
张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有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别人无权干涉,这是一个严重的思想误区。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家庭暴力,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侮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本案中,张某将妻子魏某打成轻伤,已经构成了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