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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部分违章建设,影响通风被判拆除

浏览次数:301次 发布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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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部分违章建设,影响通风被判拆除 日前,某高层住宅的10余位业主将各自的邻居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邻居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将门前公共走廊封闭占为己用而影响通风。而他们的邻居则表示,自己是在取得上级领导的同意并缴纳了5.8平方米的公用面积占用费后获得的使用权。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该小区内侵占了公摊面积的住户拆除违法建设。   住户:走廊被封影响通风  某高层住宅是一栋30层的高层建筑,共有居民100多户。大楼走廊端头的部分业主在2006年前后将房门向外移建到公共走廊上,分别占用了公共走廊面积5.8平方米,改为套内住宅使用。据介绍,在购房时,公共走廊已经按公共面积分摊计算到各住户房屋总面积中。因此同层住户共同享有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走廊端头业主则称,他们获得了上级领导和物业公司的同意。  据法院实地堪查,这栋大楼的原设计是四面均可通风,在走廊上设计有通风窗口。但大楼南座走廊两端业主对走廊端头进行了封堵。有的业主在走廊上直接修了墙,将防盗门安在墙上;有的业主则把这部分走廊改造得像个客厅。 邻居:封走廊是有偿使用  据被诉业主称,他们装防盗门是经过上级单位领导批准不是擅自行为。2006年他们专门递交了申请报告,物业管理公司也请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实地考察以后才作出决定。同时这5.8平方米面积,也是自己缴纳了每平方米1000元的公用面积占用费以后才获得的有偿使用权。同时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相邻居室的采光通风,应依借南面的门窗和大开间一扇宽约6米的窗子。而不是依靠距分户门约7米的走廊尽头的窗子。  结果:拆除违建恢复原貌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要求该小区内侵占了公摊面积的住户立即拆除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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