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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转租公房牟利应怎样处理?承租的公房门窗被风刮到楼下砸伤人应当有谁承担责任?

浏览次数:240次 发布时间: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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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转租公房牟利应怎样处理?

【问题】
我哥哥于1994年10月承租了房管所管理的公房两间。进住不久,他未经房管所同意,便与我表弟签订了联营合同,由我表弟提供资金和货源,在所租的门市房从事销售,除门市房租费由我表弟交纳外,我哥哥每月收费150元。先后共收“房租”2850元。房管所知道后,要没收“房租”,并终止租赁合同,请问,房管所这样做对吗?


【解答】

你哥哥未经房管所同意,擅自将承租的公房以联营形式转让使用权,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对你哥哥不履行义务,房屋出租人即房管所有权依法终止租赁合同。你哥哥在转让使用权期间收取的“房租”属非法所得,应依法收缴。

承租的公房门窗被风刮到楼下砸伤人应当有谁承担责任?

【问题】
我租的是一套公房,在四楼,早上门窗被风刮到楼下正好砸伤了一个人,我想问一下这件是应当有谁承担责任?钱应由谁来赔? 

【解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四楼的门窗掉下砸伤了人,首先应考虑由四楼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四楼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最终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看房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于自己是否存在过错的举证情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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