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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漏水如何向开发商索赔?新房漏水的赔偿

浏览次数:377次 发布时间: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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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漏水如何向开发商索赔?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也明确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保证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如在保修期内,房屋确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即使房屋已经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验收,也并不能否定房屋存在质量缺陷的客观事实,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承担保修责任。
新房漏水的赔偿标准?
  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
  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
  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因楼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
  (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
  ---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新房漏水可以不交房吗?
  房屋有质量问题,你要看看是什么问题,是主体结构问题还是需维修类的小问题.你说房屋漏水,是大面积外墙渗水,还是阳台上的下水管道周围有局部渗水.如果是后者,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是可以维修好的.如果是主体结构问题(如梁板柱有断裂),或者是外墙大面积渗水,是可以找开发商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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