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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安居房的申请流程是

浏览次数:319次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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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安居房申请条件有: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3、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6、具备以上其中的一项,在申请深圳安居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必须在深圳没有购买过任何住宅房屋,同时在深圳市也没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等等。7、如购房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应将符合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安居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所谓的安居房是指国家政府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建设的专门面向广大中低收入的家庭,特别是对房屋面积是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所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一种非盈利性住房。申请安居房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向当地的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自己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且需要提交相关规定的申请材料。
  (2)一般情况下,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情况等进行详细的核查。
  (3)如果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合格的话,那么就会被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一般会公示十五天。
  (4)假如一直到公示期满都没有人有异议或者是异议不成立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可以根据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而且具体的轮候信息应该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去进行选房,然后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且会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到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然后申请人应该携带审核合格意见和建设单位一起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还需要支付相关的款项。在合同签订的十天内,建设单位应该将合同送到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7)当建设单位办理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以后,应该协助申请人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证。
  (8)假如申请人逾期没有选房、没有签合同的话,那么可以根据规定重新进行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可以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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