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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艺起评:织好水下文物“保护网”

浏览次数:173次 发布时间:2022-04-1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日前,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我国拥有1.8万千米的海岸线,6500余个海岛、1.4万千米的海岛岸线和丰富的内陆水域,其中蕴含着种类多样、数量巨大的水下文物。水下文物是我国珍稀的文化资源。加强水下文物保护,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于1989年10月2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水下文物事业自此步入有法可依的有序发展阶段,在规范水下文物考古、加强水下文物保护管理、遏制盗捞水下文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由于水下文物的价值高、密度大,分布相对集中,除了沉船地点多为海难常发处,分布区域还常常与现代港口、航道等重合,往往成为疏浚或拖网等作业区域,极易受工程及航行与疏浚等生产影响;散落海洋的水下文物如沧海一粟,盗捞、破坏活动常常难被及时发现,以至于这些年盗捞、哄抢、倒卖、走私水下文物等不法行为屡见不鲜;水下文物多位于地方行政管辖水域之外,或跨行政区域,且处于水环境中,保护管理成本高、维护难度大。
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此次《条例》修订将进一步加强水下文物保护管理。细化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补充水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并增加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完善水下文物保护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国内外考古机构在中国管辖水域进行考古工作的有关条件、许可程序、实物和资料移交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活动;明确在中国管辖水域内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应当事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规定资源开发、科考、养殖等活动不得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等,进一步加大水下文物保护力度。 事实上,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水下文物考古与保护取得长足发展。从水下文物探测、考古发掘,再到出水文物保护、水下文物监测,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保护模式。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及时完善了水下文物保护制度,必将为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和海洋遗产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更加积极的保障作用,有利于我国维护和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此文部分内容引用自教育部重大课题“中国海洋遗产研究”(19JZD056)的重要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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