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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治理高校在线课程“刷课”乱象,课程平台将设“黑白名单”

浏览次数:143次 发布时间:2022-04-03

来源标题:五部门治理高校在线课程“刷课”乱象,课程平台将设“黑白名单”
“代学网课”?“四五元秒过一科”?针对这些高校在线课程乱象,4月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高校、教师、学生、在线课程平台作出规范。  
根据《意见》,高校学生参与“刷课”等行为或将被开除学籍,同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实施大数据监测,对异常学习行为集中的高校、平台进行通报。  
“代学网课、代考试”现象侵蚀高校   2013年以来,以慕课为代表的在线开放课程在我国高校中兴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慕课更是成为高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我国上线慕课数量超过5.2万门,学习人数达8亿人次,在校生获得慕课学分人数3.3亿人次,慕课数量与学习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同时,在线教学过程中,滋生了“刷课”、违法广告等问题。有媒体报道称,十几元甚至几元钱即可购买“代学网课、代考试”一条龙服务,已在部分高校成为公开的秘密。2020年5月到12月,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按上级公安机关部署,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抓获了“97学习网”“娜娜”“课易通”等5家刷课平台犯罪嫌疑人57人。  
为规范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就加强高校用以认定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加以规范,普通本科高校、职业教育以及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用以认定学分的在线开放课程均适用。  
学生参与刷课、替考或将被开除学籍  
《意见》明确,高校学生应当按照其所在学校选课要求,通过教务系统选修在线开放课程,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  
其中强调,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由涉事学生所在高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等,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并记

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将通过大数据监测识别网课异常行为  
《意见》明确,高校在课程选用管理上,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强化考试监督。不得将在线开放课程考试完全交由在线课程平台等第三方负责。   
对于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意见》要求建立自我监督机制。学习过程监控方面,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法依规对身份认证、课程内容、讨论记录、学习数据实施监控,有效识别“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  
同时,《意见》提出建立平台“黑白名单”机制。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须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备案,通过审核的进入“白名单”,“刷课”问题频出、课程质量低劣、管理服务落后的平台列入“黑名单”。高校必须从列入“白名单”的平台上选用学分课程。  
据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对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实施大数据监测。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对异常学习行为集中的高校、平台进行通报。  
《意见》还提出,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网信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研判意见,依法对“刷课”APP和违法售卖课程的平台、账号进行处置;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刷课”网站和APP;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偿“刷课”服务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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